鄭教明電〔2018〕276號_關于遴選2018年度河南省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計劃”——中原教學名師(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候選人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18-05-17
瀏覽次數(shù):1033
來源:鄭州市商貿(mào)管理學校
點贊數(shù):0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局直屬和市屬事業(yè)各學校:
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 2018 年度河南省高層次人才
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計劃”——中原教學名師(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申報指南的通知》(教師〔2018〕273號)精神,市教育局決定在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開展候選人遴選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選范圍
面向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的教師。
關于遴選2018年度河南省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 “中原千人計劃”——中原教學名師(中小學、 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候選人的通知
本次遴選對象為:鄭州市的中原名師、中原名師培育對象;鄭州市第一屆、第二屆終身名師;鄭州市第一屆、第二屆、第三屆杰出教師。除以上對象外,有特別優(yōu)秀的符合遴選條件的教師可按照文件要求申報。
二、遴選名額
本次省教育廳面向全省中小學、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共遴選產(chǎn)生10名中原教學名師,我市本次向省教育廳推薦6名候選人參加中原教學名師評選。
三、遴選條件
“中原教學名師”人選,應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yè),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師德高尚、業(yè)務精良,長期從事一線教學工作,對教育思想和教學方法有重要創(chuàng)新,教學成果和教育質量突出,具有領軍才能和團隊組織能力,在教育領域和社會范圍享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師生群眾公認。遴選工作向青年教師和基層一線傾斜。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教學名師的中小學人選,須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近6學年主講課程的平均課堂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80學時/學年,其中每學年必須為中小學生主講一門課程。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人選參照普通中小學校人選要求,并結合實際情況進行遴選。中小學及幼兒園人選應注重向鄉(xiāng)村學校傾斜。
2.教育理念先進,教學成效顯著。主持省級以上科研課題并結項,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nèi)核心學術期刊或本學科領域公認的權威性學術刊物上發(fā)表2篇相關專業(yè)領域論文,獲省部級二等獎以上教學成果獎勵,獲全省優(yōu)質課比賽一等獎或省幼兒園教師基本功比賽和游戲活動比賽一等獎。
3.重視教學團隊建設,每年指導和幫助5-10名中青年教師不斷提高教學水平;承擔過市級以上示范課、公開課、觀摩課任務;承擔過“國培計劃”教學等工作;承擔校本研修的培訓指導工作;對全省教師梯隊攀升體系建設做出重要貢獻。
4.非現(xiàn)任校級領導(承擔教學任務的副校長除外)。
5.非國家“萬人計劃”教學名師和“中原千人計劃”其他類別申報者。
四、遴選程序
(一)符合上述遴選范圍和條件的教師向所在學校和當?shù)亟逃姓块T提出申請。
(二)報送相關材料。
(三)市教育局成立評審領導小組并按照規(guī)定程序組織評審。
(四)遴選結果公示。
(五)向省教育廳上報遴選的候選人。
五、材料報送
申請人要根據(jù)以下要求報送相關材料(基本材料與其他材料分開):材料報送時間:2018年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材料接收地址:鄭州市教育局師訓處(中原西路40號511房間),郵箱地址:zzshixunchu@163.com。所有證書和佐證材料的復印件上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一)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包括遴選條件1-5中的書面材料和電子材料(光盤)兩部分。其中,書面材料包括:
1.候選人匯總表;
2.候選人推薦表 (一式5份);
3.推薦表中所含信息相關佐證材料(包括身份證、學歷、職稱、論文、課題等)復印件加蓋公章后裝訂成冊;
4.學校黨組織對候選人政治表現(xiàn)的書面意見。電子材料內(nèi)容應與紙質材料一致,具體包括:
1.候選人45分鐘現(xiàn)場教學錄像光盤;
2.候選人匯總表;
3.候選人推薦表;
4.推薦表中所含信息相關佐證材料PDF版電子文檔一份。
(二)其它材料
除遴選條件所需基本材料之外的其他佐證資料。以下材料的紙質材料需和基本材料3中的佐證材料一起裝訂成冊;另需提供PDF版電子文檔一份。
1.中原名師、中原名師培育對象、鄭州市終身名師、鄭州市杰出教師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2010 年以來獲得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fā)的師德標兵、師德先進個人和最美教師榮譽稱號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3.指導學生在省級各項學科類比賽、“微課”、“創(chuàng)課”、課件大賽和社團活動中獲得一等獎及以上的,并獲得優(yōu)秀輔導教師獎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4.獲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部門組織的優(yōu)質課比賽一等獎及以上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獲得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部門組織的示范課、公開課和觀摩課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主持省級及以上科研課題研究并結項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nèi)教育教學類核心期刊或本學科領域公認的權威性學術刊物上獨立發(fā)表的教育科學研究論文、正式出版的專著、主編或參與編寫的經(jīng)國家或地方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的教材(不包括論文集、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教學課件)。
8.獲得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省級二等獎及以上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9.指導教師獲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部門組織的優(yōu)質課評選一等獎及以上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0.承擔國培項目授課、講座及輔導任務的證書或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11.獲得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fā)的優(yōu)秀教師、特級教師和教師教育專家榮譽稱號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